我國養老服務至今初步形成了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
家庭養老現狀:家庭養老功能弱化
家庭養老是我國老年人養老的最基礎、最主要方式。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在很多方面發生了轉型,體現在家庭上主要是:家庭結構小型化、流動性加大和傳統觀念受到沖擊。這使得我國城鄉家庭生活照料能力不足、養老功能日漸弱化,對傳統的主要依靠家庭的養老模式造成了較大沖擊。
家庭結構小型化
家庭結構的小型化不利于家庭養老功能的延續和發揮,日益普遍的“421”家庭人口結構使得基本依靠子女、親屬照顧的傳統家庭養老方式遇到困難。由于不能與父母一起居住或者就近居住,工作、生活壓力大,不能滿足失能老年人對長期照料護理較高專業化、規范化要求等原因,子女在對父母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顯得力不從心、難以周全。
人口流動性加大
城鎮化引發人口流動。小城鎮和農村地區的留守、空巢老年人數量快速增加。老年人遠離青壯年的日常生活圈,家庭的養老功能名存實亡。即使在同一個城市,由于城市規模持續擴張和居住條件逐漸改善,老年人不與子女同住的現象日益普遍,子女對老年人的各方面照顧顯著減少。
傳統觀念遭受沖擊
受多元文化影響,社會價值觀也發生了復雜變化,人們注重追求現代生活方式,產生了對小家庭的偏好和對大家庭的淡漠。
家庭養老支持政策:逐步建立
家庭養老是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的基石,加強對家庭養老的支持力度,減輕家庭養老的負擔,不僅可以有效緩解養老服務體系的壓力,而且能夠更好地發揮家庭養老的傳統,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程度的加深,以及構建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思路的明確與清晰,對家庭養老的支持變得日益迫切和必要。
我國將逐步建立支持家庭養老的政策體系,不斷涵養增強家庭養老功能,支持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贍養義務和承擔照料責任。家庭養老支持政策,主要包括支持家庭養老的免稅政策、津貼政策、彈性就業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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