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老齡化進程的加快,養老服務政策也進入快速發展和完善階段。自國務院辦公廳2019年印發《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持續完善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以來,多項養老服務舉措出臺,但居家養老的主體地位仍然不夠凸顯,機構養老依然更受關注,這與中國老年人偏好居家養老的意愿與現實選擇并不吻合,因此,我國應加快構建支持居家養老的政策體系,以此推動整個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

居家養老是中國老年人的現實選擇
居家養老延續了我國深厚的文化傳統。在道德倫理上,儒家強調的孝道文化是我國傳統文化的根基之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不僅強調家庭內部對老年人的贍養,還強調尊老愛老文化的社會推廣,當代社會仍在繼續倡導“尊老、敬老、愛老、孝老、助老”的傳統美德,因此,居家養老符合我國歷史文化與現實國情,有利于家庭成員相互照顧和鄰里互助的傳統美德發揚光大。
老年人偏好居家養老。調查發現,居家養老是老年人的選擇偏好,因為老年人只有在熟悉的環境和可以自主的空間生活才能更加自由自在。因此,不愿意進機構養老并非是觀念落后。
居家養老是國外老年人的共同偏好。到歐美國家做過老年人養老調查的一些學者證實,美國與歐洲國家的老年人并非喜好進機構養老,而是同樣喜歡居家養老。日本、韓國更是具有居家養老的深厚傳統。居家養老之所以具有普遍性,關鍵在于這種方式有利于維護家庭關系并節約經濟成本,既能保證老年人的獨立性從而滿足老年人對自由的追求,又能維持他們生活在原有環境里的熟悉感。如果進入機構養老則意味著會失去這些,變成服從并依賴于外界幫助才能生活。
構建居家養老政策支持體系勢在必行
既然居家養老是老年人的選擇偏好,在我國表現得更加明顯,那么,構建居家養老政策支持體系便應當成為我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當前,需要明確居家養老是傳統家庭保障和現代老年人福利的有機結合。它強調的是地點概念,與機構養老相對應,是指老年人在原有生活環境中接受來自家庭、社會及國家的老年生活保障。由此,居家養老的內容涵蓋兩個維度,一是家庭成員為滿足老年人需求提供的保障,二是國家和社會為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保障。可見,居家養老是傳統的家庭養老順應時代發展趨勢、適應時代變化規律而增加了社會與國家介入的養老方式。因此,構建支持居家養老的政策體系勢在必行。
應當注意的是,曾有大量民間資本投入養老服務的機構建設,各地都出現了一批床位多、面積大的養老機構,出現了大量空置的床位,資源配置不當造成了養老服務結構錯位的問題。為了防止類似問題的出現,在設計支持居家養老的政策體系時應遵循三大原則:一是真正尊重老年人意愿,二是能夠滿足有需要者的需要,三是應當盡可能地充分發揮老年人的自主性、積極性。把握以上原則,則能確保正確的政策取向,從而達到切實滿足老年人實際需求的目的。
對構建居家養老政策支持體系的建議
第一,加快建立基本養老服務制度。我國不僅存在城鄉間的人口流動,還有大量跨省、跨市轄區的人口流動,其中不乏老年人,改革以戶籍為依據的基本公共服務機制,健全以常住人口為對象的服務供給機制,是保障流動老年人口也能同戶籍人口一樣實現居家養老的治本之計。以滿足常住人口的服務需求為應對老齡化的政策導向,淡化公共服務中的戶籍概念,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賦予常住人口與戶籍人口同樣享受養老服務的權利,讓有需要的老人均能享有基本養老服務。
第二,推動依托社區的養老服務發展,突出居家養老主體地位。幫助老年人實現居家養老,要堅持以社區為依托,利用社區內的基本養老服務設施,針對老年人最迫切需要的服務內容,不僅是生活照料,更包括失能老年人所需的護理、醫療服務,由擁有護理、醫療等專業資源的機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提供可上門的社區服務體系,同時鼓勵專業社工服務同步得到發展并融入社區,幫助老年人建立社會支持網絡。只有合理利用政府和社會力量,各取所長才能保證社區養老服務的可持續供給,促進健康老齡化,進而幫助老年人在熟悉的環境中能更有尊嚴地生活。
第三,加強對家庭成員的引導和約束。首先,從法律上明確家庭成員的義務和責任,主要是健全老年人監護制度,防止虐老行為。其次,通過減免稅收、政府補助等方式引導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居住,有機協調了社會政策與家庭保障。
第四,重視家庭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德國等國家的經驗表明,針對老年人建立完備的家庭政策,對承擔養老責任的家庭成員給予相應的支持,包括照料假、照料津貼等,會起到激勵家庭成員提供老年人所需服務并減輕其負擔的作用。因此,我國應探索推進家庭照護者培訓、照料假、“喘息服務”等政策措施,減輕家庭照顧老年人的負擔和壓力,鼓勵家庭成員參與老年父母的居家養老,補充國家和社會難以提供的精神慰藉功能,從而更好發揮家庭作為重要養老主體的功能。
第五,通過技術手段提高老年人居家養老的效能。不僅應該支持老年人家居環境的無障礙化改造,還應該支持智能化技術設備的開發與發展,信息化的方式能在降低養老服務的成本的前提下,滿足老年人的服務需求。值得提醒的是,養老服務的智能化應該涉及生理、心理、行為及生活環境等方面,從技術、產品以及服務上做好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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