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相關數據顯示,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2.54億,隨著老齡化加劇,養老事業現在已經變得越來越重要,為響應“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弘揚尊老、愛老、敬老、助老的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更好地滿足老年人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是事關千家萬戶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民生問題,因此老齡化問題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的重點。那么如何進一步完善養老服務體系?以及社區養老服務存在的問題與解決措施。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托,以專業化服務為主要服務形式,積極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充分利用社區資源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決其日常生活困難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化服務。

社區養老服務存在的問題:
(一)社會對居家養老意識弱,認識不足尚未形成綜合力
居家養老管理工作不僅僅是一個家庭的問題的,還涉及到民政、財政、老齡、人社、發改、衛生、食藥監局等多部門,從我區情況來看,此項工作基本是民政部門在單打獨奏,還沒有政府、市場、社會、家庭資源合力;沒有充分發揮企業和社會組織的作用。委員們認為,這些因素一定程度阻礙了我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規范開展。
(二)資金扶持低,服務覆蓋范圍有限,功能尚不健全(場地小,活動范圍窄)
目前,社區養老設施多依托社區的物業設施設立,如某些社區在建設時就會留有共建配套設施,可供養老服務機構使用。但在一些社區附近并沒有可供使用的設施,大大限制了社區養老的推廣、覆蓋。不光場地數量不足,社區提供的養老設施場地面積普遍較小,很多地方都只有幾百平方米。
并且居家養老項目主要靠上級部門的資金扶持,地方財政無力承擔費用,其他社會力量很少涉及這個領域,導致資金投入單一,數量不足。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沒有專門的工作經費保障,各社區雖然成立了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啟動了居家養老工作,開展了針對老年人的一系列服務,但是因后續資金來源有限,使服務受到制約,各社區的服務中心成立“擺設”。
(三)缺乏專業的服務人員,服務質量不高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的服務人員基本上是一些年齡較大、文化程度較低、就業相對困難的人員,服務內容局限于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務,素質有待提高,而服務質量的高低影響老人及家屬對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認同感和接受度。
根據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驗,社區養老助老服務工作除了專業工作人員之外,還應有相應的志愿者服務隊伍作為支撐,組成諸如“老年服務小組”、“送溫暖小組”、“孤老殘疾保護網絡”等志愿組織。他們所提供的救助和服務是無償的和非盈利性質的。據了解目前社區中的志愿者服務隊伍普遍不足,絕大多數社區根本沒有形成志愿者組織,也就談不上具有志愿者隊伍。
針對居家養老問題提出解決措施:
(一)是注重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擴大養老金規模,投入資金。
建議放寬企業建立年金計劃條件,將“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作為唯一限制性條件,鼓勵更多企業建立年金計劃。加快推進個人養老金制度擴展至全國范圍,適當提高繳費額度上限,考慮分檔分級稅優政策設計,對中低收入人群實行全程免稅優惠。統籌社會資源,加強網絡化管理機制,將“居家養老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要明確標準、細化項目、專款專用,一事一表列入財政預算計劃,保證居家養老融入的公共經費足額到位,為老年人提供看得見、感受到的實實在在的服務。
(二)學習養老服務意識思想,人員培訓,加強養老人隊伍建設。
在思想上提高認識,在行動上凝聚力量,在落實上狠下功夫,大力宣傳老年人選擇居家養老方式,各街道社區要組織力量“進門進戶”,做好宣傳發動工作,摸清楚區域老人的養老意愿,為政府提供居家養老情況的如實信息數據
建議將養老人才培養列為高等職業教育重點,將養老服務人員技能培訓放在就業培訓、失業者培訓的優先位置,開發相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評價規范,建立健全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制度,建立養老從業人員收入保障和從業津貼制度,從根本上解決養老服務人員供給短缺、質量不高、流失率大等問題。
(三)鼓勵支持社會機構參與養老服務產業,引導養老服務產業規范發展。
政府統籌、社會機構參與,形成可執行、可落地的全行業規范指引。強化養老機構監管,建立養老產業準入制度,設置準入門檻,對準入機構進行嚴格審查、持續監督,避免違法經營和低水平無序競爭。
建議為包括保險機構在內的運營規范社會機構提供優惠扶持政策,加大養老設施改造、養老床位補貼力度。持續引導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所屬培訓療養機構優先轉型為養老機構,通過“公建民營”等方式,將養老機構交給專業機構經營。
開展社會化居家養老意義重大,符合我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精神的社會特點,是適應人口老齡化發展的客觀要求,是建立完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必要補充,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現實需要,是緩解政府財政負擔,維護社會穩定的現實出路。
公安備案南通公網安備 5101070200125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