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服務平臺要做好“三個結合”及居家養老的發展趨勢
隨著人口老齡化、高齡化、空巢化的發展,我國養老服務行業迅速崛起 ,其中居家養老服務將成為養老行業的主流。居家養老是依托社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和精神慰藉等多方面服務的一種養老形式。居家養老服務是一項重大的系統工程,應以養老服務需求為導向,著力發揮社會力量主體作用和市場的決定性作用,整合力量搭建服務平臺,做好以下“三個結合”:
一、三個結合
(1)堅持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相結合 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社會化
2011年,民政部將2006年提出的“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養老為補充的服務體系”修正為“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養老為支撐,資金保障與服務保障相匹配,基本服務與選擇性服務相結合,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服務體系”的新表述。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涵蓋醫療、家政、保險、教育、旅游、商務等多個領域,統籌利用好各部門、各行業的扶持政策,形成互動銜接的政策體系和政策合力。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等多種方式參與養老服務,建立起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居家養老服務發展模式、管理方式和運行機制,加快推進居家養老服務社會化。
培育社會力量成為居家社區養老的主體。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入的養老服務領域,都要向民間資本開放,探索采取多種形式引導社會力量進入養老服務領域。鼓勵通過招投標、競爭性談判及合資合作等方式,將政府投資建設的社區服務場所、設施交由社會力量運營使用,開展居家養老服務。支持社會力量運用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發展老年電子商務,建設居家服務網絡平臺。
(2)堅持規劃先行和硬件建設相結合 推進社區居家服務設施適老化
根據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老年人口分布和老年人的特點,統籌考慮適合老年人的公共基礎設施、生活服務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將社區養老驛站、托老所等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各級政府控制性詳細規劃之中,均衡配置,有序建設,推動居家養老事業快速健康發展。確定了“以養為主,通過適當勞動、思想教育和文化娛樂活動,使老人身體健康,心情舒暢,幸福地度過晚年”的方針。此后,居家養老的服務人員進一步加強了對老年人的生活照顧,增加了護理、洗衣、炊事等服務人員,先后引進了許多高科技產品為老年人提供了更加嚴謹的安全保障。分類推進社區設施建設適老化,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區,應按要求配套建設社區養老驛站等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無社區養老驛站或現有設施沒有達到規劃要求的,要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建立社區養老驛站。
對新建或改擴建的建設費用給予適當補貼。推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項目化發展、集約化運作,建議給予一定補貼進行支持引導。強化其居家助老、社區托老、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樞紐和輻射作用。引入各類社會組織開展為老服務。推進養老驛站實體化、微機構化運營,向社區開放就餐、日托、看護等服務,實現資源共享。
(3)堅持標準化建設與信息化建設相結合 推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共享化
推進居家養老服務的標準化建設。首先,服務對象社會化。在全面管控時期,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救濟的對象主要局限于孤老殘幼等“三無”對象或五保老人;如今隨著老年人日益增長的需求服務對象范圍開始擴大,逐漸招收自費老年人。隨著宏觀政策的變化,居家養老的性質和功能發生了急劇的變化,居家養老不再是單純的救濟單位,而是社會化福利部門。
抓緊制定有關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國家和行業標準,為規范服務行為提供基本遵循和技術支撐。從居家老人提出服務申請到確定服務項目,從簽訂服務協議到服務用工派單,從服務過程到服務回訪等方面,逐項健全制度,確保居家養老服務質量。通過評估老年人的生活能力,確定補貼金額以及提供服務的級別,探索構建“評估+第三方測評+撥付”的養老服務補貼標準化體系。
推進養老服務信息化建設。加快居家養老信息網絡建設,建立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臺、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務系統和應急救援服務網絡,提供緊急呼叫、家政預約、健康咨詢、物品代購、服務繳費等老年需求服務項目。加快推行沒有圍墻的“虛擬養老院”和居家養老服務智能化,努力構建以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為重點的信息支持系統。推動養老機構信息服務平臺、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與居家養老服務的互聯互通,實現機構、社區與居民之間養老信息和資源的互通共享。
二、居家養老服務產業的發展趨勢
2000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民政部等部門《關于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意見》,明確提出“國家資助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興辦社會福利事業,建立投資主體多元化、服務對象公眾化、運營方式市場化、服務內容多樣化、服務隊伍專業化的新型社會福利體系”;2005年,民政部出臺了《關于支持社會力量興辦社會福利機構的意見》;2006年,全國老齡委辦公室、教育部、發展改革委、民政部等10個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提出積極支持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興辦養老服務業。這一系列政策法規的出臺,表明了政府對居家養老服務產業的支持態度。
2013年民政部發布了《養老服務業標準化建設規劃(2013-2017年)》征求意見稿,計劃用五年時間基本建立覆蓋全面、重點突出、結構合理的養老服務業標準體系。2014年8月,財政部、發改委、民政部、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聯合發布《關于做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锻ㄖ访鞔_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制度,建立健全由購買主體、養老服務對象以及第三方組成的綜合評審機制,加強購買養老服務項目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要向社會公布。”
可以預見,基于多方綜合的組織評估將是政府對居家養老服務行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社會福利社會化的過程中,政府職能不斷收縮,從服務的輸送者逐漸轉變為服務的購買與監管者,從政府包辦到政府扶持與監管。其次,政策內容逐漸具體化。從政策的基本內容上看,早期更多地都是一些基本原則式的陳述,而近期這些政策則日漸走向明確化和可操作化。。卻后,政策目標的日益技術理性化。在“總體性支配權力到技術化的治理權力”的轉型過程中,伴隨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化和組織評估的制度化,民政部及相關部門制定了一系列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由此,居家養老服務行業的監管政策日漸走向專業化、科學化、成熟化。
毫無疑問,居家養老服務的基本走向與整個社會的宏觀背景有關,會受到國家與社會的關系、福利供給模式、政府職能等一系列因素的影響,未來我們有必要進一步深入分析這些宏觀因素與居家養老服務產業的關系及這些監管政策的政策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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